Browsing: 網絡安全法

    不少IT公司欲到大灣區發展,除了要了解稅務、五險一金等問題外,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簡稱等保)都是一大因素,忽視等保,更有機會負上刑事責任。 Sangfor 港澳台業務副總經理陳智偉表示,只有少數公司能覆蓋多個省份推售等保,Sangfor是其中之一。Sangfor團隊擁有專業的法律及IT知識,為香港客戶特設解決方案,配合香港用戶的需要。 「等保」分為五等級 內地自 2017 年起推行《網絡安全法》,釐清公司在網絡安全方面要承擔那些責任。等保依據網絡信息的保密程度來分一至五級(依系統評級,五級為最高),公司遵守等保簡單步驟是經專家評級、由專門機構評審、經整改等措施後,最後就是定期抽查。 陳智偉續指,公司申請等保時,需通過不同的機構,如執法部門、評測機構等等。而 Sangfor 作為國家指定宣傳及推售等保的公司,提供「一條龍」解決方案,公司會先與客戶溝通,讓他們初步了解如何滿足等保的要求,再提供相應的方案。 解決方案中,其中一項為「態勢感知平台」,增加公司的可視性(visibility),接合內地的安保平台,以加強公司的保安;而身份認證系統「堡壘機」,以對應內地實名制系統,如 IP 地址是對應那一個用戶,如該名用戶曾登入那一個網站。 Sangfor 售前經理吳梓鍵表示,「態勢感知平台」能幫助客戶尋找網絡攻擊的源頭以及加固系統,而平台以Network Detection and Response (NDR)作為基礎,亦有效監測潛伏多時的網絡攻擊,補充安全性不足問題。 特意配合香港用戶需要…

    澳門網絡安全法要求來自不同行業的公司,遵守多項網絡安全義務,以保護公司網絡及系統等。企業當然不能怠慢,積極滿足法例要求,但在以快捷而安全的方式達到標準同時,當中有否忽略細節呢?立刻登記參加由 Imperva 及 BlackBerry 舉辦的網上研討會,由專家深入解讀澳門網絡安全法,並了解如何利用相關工具,避免錯過網安法的細節,研討會重點圍繞應用和數據安全,包括:識別登入的用戶身份,保障電腦系統安全的方法;個人資料保護措施;保證數據保密性及完整性的方法;登陸用戶的存取控制;安全審計及記錄等。 名額有限,立即報名! 主題:澳門網絡安全法:網安法中容易被遺忘的細節(for end-user only)日期:2020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時間:3:00am – 4:00pm語言:廣東話(含英文術語)網上留位:https://bit.ly/3fIveZb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早於 1996 年生效,是亞洲首個全面保障市民私隱的條例,我們,曾經很先進。「但那是二十年多前的事。其他後來者如日本、新加坡則與時並進,不斷修訂,而香港就原地踏步,猶如在用二十年前的電話,很落後。」莫乃光從事資訊科技及電訊業二十多年,見證業界發展,作為立法會議員, 開口埋口都是政策。「政府要改變做事方法,要知道今日的網絡世界如何,要更新政策,拖延下去絕非香港之福。」 香港,未 ready 「香港現在面對的網絡安全問題,基本上與全世界都一樣,其實重點是應對的準備是否足夠,而我覺得香港未足夠。」莫乃光所講的準備,是預防事故發生、準備程度、警力、法例、罰則等。「單是政策及法例,已經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現在很混亂,例如政府可以用那條法例檢控網絡入侵呢?《電訊條例》用過一兩次,檢控不法偷用電視機頂盒訊號;《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呢?只能用於本地執法部門,不適用於其他罪犯。再問下去,『不誠實取用電腦』又範圍太闊,實際拘捕最多的可能是偷拍裙底的罪犯。」莫乃光指出,香港現行法例並沒有一條具針對性。檢控方面未完善,至於阻嚇及預防方面,亦有不足。 條例修訂困難重重 私隱條例訂立至今未有大改,原地踏步,尤其對照歐盟 GDPR 更見分野。「GDPR 對個人資料有新定義,香港的定義仍然沿用二十年前的;GDPR 罰則嚴厲,可達公司全年收入的 4%,具阻嚇作用。另外,香港私隱專員的權力、檢控權都很薄弱,都必須檢討。」可喜的是自從國泰等事故之後,政府承諾會在第一季檢討相關政策,研究修訂條例。「不過,過程亦困難重重,凡是會提高成本的條例,商界很多時就本能地反對。而似乎政府害怕商界的反對聲音,多於緊張對市民或消費者的保護。」以往不少條例如商品說明、競爭法等的推動都停滯不前,比其他地方明顯特別落後,是有其原因的。 莫乃光,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 政府要支援企業 莫乃光認為政府應該做的另一樣事情,是對企業的支援。「政府投放於創科的金額可以過千億,但沒有任何資助用在網絡安全上。中小企雖然可以申請科技劵,但資助用於改善系統以增強競爭力,就沒有資源做好網絡保安,所以政府應該開出特定的金額,幫助他們做好網絡保安的工作。」莫乃光對政府的評價也並非全盤負面,對警察的執法能力就相當肯定。 支持警方擴軍,籲增透明度 「我覺得警方具備了足夠的能力應對網絡罪案,警方特別擴充部門,成立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手亦每年遞增,我絕對支持。」近年網絡罪案數字不斷上升,加強警力非常合理。「我相信罪犯都明白,今時今日在網上犯案搵錢很容易,風險亦較低。唔通仲揸支槍去打劫?」莫乃光認為唯一的不足,是部門的透明度很低。「其實我沒有足夠資料去討論細節,因為透明度很低。我認為警方可以多與業界及專家交流,讓大眾對警方更有信心。」 網絡安全立法有其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