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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士膠片商業創新(FUJIFILM Business Innovation,簡稱 FUJIFILM BI)以「與香港邁向新里程」為題,舉行 60 周年慶典活動,獲過百名嘉賓及合作夥伴參與,場面熱鬧。FUJIFILM BI 香港董事總經理陳偉明(Alan)表示,該公司將透過三大重點科技,配合多年經驗及性價比高,令香港網絡安全更普及。 想知最新科技新聞?立即免費訂閱! 在慶典活動上,FUJIFILM BI 總裁、代表董事及行政總裁濱直樹、日本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總領事岡田健一大使、立法會科技創新界邱達根議員、香港科技園公司主席查毅超博士先後致辭。其中岡田健一表示,最近有日商對香港的營商環境存憂慮,但他認為香港有司法獨立,在一國兩制下經濟發展良好,並有良好稅制,未來會致力將香港的優勢傳遞予日商,加強他們來港投資的信心。 日本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總領事岡田健一大使致辭。 FUJIFILM BI 成立於 1964 年,紮根香港 60…

    政府建議制定《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提出就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立法,涵蓋 8 個界別,違反機構最高可判罰港幣 50 萬元至 500 萬元不等。當局將展開為期一個月的諮詢,計劃今年底前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想知最新科技新聞?立即免費訂閱! 根據保安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及警務處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條例擬涵蓋 8 類必要服務行業,包括能源、資訊科技、銀行和金融服務、海陸空交通、醫療保健、通訊廣播等;另外亦包括大型體育及表演場地、科研園區等。營運者要承擔的部分法定責任主要分三類,包括架構、預防、事故通報及應對。 架構方面 —營運者須在本港設有辦事處—報告設施的擁有權和營運權變更—設立電腦系統安全管理部門,由營運者公司專責主管監管 預防方面 — 制定、實施及提交電腦系統安全管理計劃 — 報告「關鍵電腦系統」重大變化,包括設計、配置、安全或運行等 — 每年要做至少一次電腦系統保安風險評估及提交報告,以及至少每兩年要做一次獨立的電腦系統保安審計。…

    網絡安全問題引來大眾關注,立法會《數據透視》指出,2023 年科技罪案按年急升 49.6% 至 34,112 宗;而初次被警方列為個別統計類別網絡釣魚,則成為企業最常遇到的網絡攻擊類型,甚至有近半數保安事故個案都是來自網絡釣魚。 想知最新科技新聞?立即免費訂閱! 過去 5 年間,香港科技罪案的增長在其中 4 年裡遠超整體罪案率增幅。2023 年科技罪案按年躍升 49.6% 至 34,112 宗,依次為「網上購物騙案」,其次是「網上投資騙案 」及「網絡釣魚騙案」,值得注意的是,網絡釣魚詐騙案在 2023 年首次被列為個別統計類別,顯示此類網絡攻擊在香港日益嚴重。…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日前發布《香港促進數據流通及保障數據安全的政策宣言》(簡稱《政策宣言》),闡述政府就數據流通及數據安全兩方面的管理理念和重點策略,並提出 18 項具體行動方案,包括逐步推行粵港澳大灣區便利數據跨境流動措施,其中三項個人資料會以「先行先試」形式,從大灣區出境到香港。 想知最新科技新聞?立即免費訂閱 ! 明年提交條例草案提升網絡安全 《政策宣言》目標為促進數據整合、應用、開放和共享之同時,加強數據安全保障和設施規劃。具體行動將會按 5 大方向優化數據流通及數據安全綱領,包括帶領數字政府、優化數據治理;制定或更新政策指引及法規;加強網絡安全保護;強化數字基建配套;以及促進數據跨境流動。 為提升對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的保護,保安局會在 2024 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立法方式清晰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並會有序推行在粵港澳大灣區便利數據跨境流動措施,包括以先行先試方式,簡化及便利大灣區內與銀行、徵信及醫療相關的個人資料,從大灣區出境到香港的合規安排,並視乎推行情況逐步擴展至其他界別。 2025 年全面採用「智方便」 另外,當局會在 2024 年年中實現所有政府牌照、涉及申請和批核的服務及表格全面電子化,以及政府服務於 2025 年內全面採用「智方便」,實現政府服務「一網通辦」;又會推動更多大型數碼基建的發展,包括數碼港在 2024…

    中港網絡安全協會宣布正式成立,協會希望為香港網絡安全產業,提供一個交流合作的平台,為港澳網絡安全公司提供更多機會及資源,開拓中國市場,並促進網絡安全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為網絡安全事業作出積極貢獻。創會主席葉青陽表示,將與不同持份者合作,為各行各業提供支援,提升整體社會的網絡安全水平。 中港網絡安全協會於本月 6 日(三),在香港港麗酒店舉行成立暨就職典禮,邀請了來自政府、企業、業界專家等眾多領域的嘉賓參加。一眾嘉賓及本地網絡安全業界的人士,在場互相交流網絡安全經驗。 創會主席葉青陽冀推動行業發展 中港網絡安全協會創會主席葉青陽先生致歡迎辭時表示,為了應對當前嚴峻的網絡安全形勢,創辦了中港網絡安全協會,目的在於構建一個中港兩地的網絡安全協作平台,推動行業發展,擴大人才儲備,提升香港在網絡完全和整體創新環境上的競爭力。 他指出,協會會員來自中港澳各地,由資深網絡安全企業及專家組成,擁有豐富經驗和技術實力,「隨協會今日成立,我將與大家共同努力,與不同的持份者合作,為各行各業提供支援,通過不同的渠道,加快向企業及公眾發放有關網絡安全的資訊和建議,提升整體社會的網絡安全水平。」 中港網絡安全協會創會主席葉青陽先生(左二)、助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網絡安全及數碼個人身分)張宜偉先生(左一)及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署理首席個人資料主任(合規及查詢)郭正熙先生(右二)等人與一眾來賓祝酒。 科技創科界立法會議員邱達根表示,中港網絡安全協會的成立,對促進網絡安全具重大意義。隨著科技產品不斷發展,其各方面的水準也不斷提升。他希望通過加強網絡安全合作,推動內地和香港的科技產品水準,使更多的網絡安全企業和其他科技產品,能在香港落地和應用。同時在政府支持下,通過加強合作、提高技術水準、完善政策法規等措施,推動內地和香港的科技產品走向世界舞台,為構建全球網絡安全體系作出貢獻。 助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網絡安全及數碼個人身分)張宜偉先生衷心祝賀協會成立,強調網絡安全在國家安全中的重要性,又呼籲各方共同維護一個安全的網絡空間,以推動數字經濟發展和建設智慧香港。此外,政府近年採取多項措施加強網絡安全工作,包括促進資訊分享、培訓人才、支持中小企等。他認為協會將為業界搭建一個促進網絡安全行業發展的平台,希望協會能與政府和各方業界專家繼續合作,推動香港網絡安全發展。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署理首席個人資料主任(合規及查詢)郭正熙先生則介紹了私隱專員公署聯同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 網絡安全公布有關「香港企業網絡保安準備指數及私隱認知度」的調查報告,強調網絡安全的重要性。 他指出,網絡攻擊會對個人和企業造成嚴重影響,並可能導致商業機密和客戶資料外洩,為企業帶來嚴重損失。為此,公署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有關數據安全的指引、專題網頁、熱線和網上檢測工具,旨在幫助企業加強網絡安全意識,保障個人資料私隱。他亦恭賀協會成立,認為其將為網絡安全行業提供一個合作平台,共同維護香港和內地的網絡安全。 向協會委員會成員和顧問頒委任狀 活動中,葉青陽先生為協會的委員會成員、顧問頒發了委任狀。這些專家們在網絡安全領域享有崇高的聲譽,他們的加入將為協會注入活力,進一步推動網絡安全事業的發展。協會對他們的加入表示熱烈的歡迎,並期待他們未來能夠在各自的專業領域內發揮所長,為協會的發展提供寶貴的指導。 其後,創會副會長葉俊強先生表示,網絡安全威脅日益增多,不論政府、企業或個人,都需注意網絡安全問題。協會成立目的是希望為香港網絡安全產業,提供一個交流及合作的平台,「幫助港澳網絡安全公司更好地適應中國內地的政策及發展要求。同時希望透過這個平台,為港澳網絡安全公司提供更多機會及資源,開拓中國的市場。」 中港網絡安全協會將定期分享最新網絡安全行業資訊、全球網絡安全事件簡訊、各地的最新政策法規,並為會員提供最新的市場動態資訊,協助會員了解中國市場的需求及趨勢,從而作出更明智的商業決策。協會也會定期舉行培訓、論壇及研討等活動,促進會員的合作與發展。 協會表示,衷心感謝 Alfacloud、安恆信息、SiS、Edvance、觀安信息、阿里雲、Green…

    國際網路安全科企 Palo Alto Networks 大中華區總裁 Adrian Chan 陳文俊指,單是幾年前,市場上便有約 3 萬個網絡安全職位需求,但根據立法會 2021 年公布的研究顯示,本港在 2018 年有逾 9.5 萬名 IT 從業員,當中只有1.2%,即約1,150名人才是從事網絡安全相關工作,平均每 26 個職位爭…

    政府今年一月以打擊電話騙案及科技罪案為名,推出手提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制(簡稱電話卡實名制),相關方案的公眾諮詢已於 3 月 20 日完結,政府今日交代方案安排。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出,行政會議已同意訂立《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以落實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制度,相關規例將於本周五(4 日)刊憲,並於本月 9 日提交立法會,透過先訂立後審議立法,料規例在今年 9 月 1 日正式生效。 需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生日等資料 邱騰華表示,在實名制之下,儲值卡用戶需要向電訊商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進行實名登記,而公司電話卡則需要提供商業登記及公司內指定人士的資料。邱續指,若果登記者未滿 16 歲,其登記資料需要得到一名成人確認,而該名成人亦需要登記個人資料。 除此之外,電訊商有責任核實登記用戶提交的資料,相關資料亦需妥善保管,直至用戶取消登記後最少 12 個月。邱騰華稱,執法機構只能在有罪案發生、有調查需要的時候,方可要求電訊商提交儲值卡登記資料。但規例亦列明,在迫切或緊急情況下,執法機構可毋須法庭手令,向電訊商索取資料,邱騰華對此表示,諸如《刑事罪行條例》、《入境條例》等法例,亦有毋須法庭手令的安排,「若果《港區國安法》容許執法機構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毋須法庭手令取得資料,它(執法機構)當然可以行使(這個權利)。」 個人最多向各電訊商登記…

    政府明日(1 月 30 日)就引入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安排展開公眾諮詢,徵詢電訊業、相關持份者和市民的意見,指為促進本地電訊服務發展,及有效打擊涉及電話智能卡的犯罪活動。 現時本港流動電話用戶主要透過智能卡服務計劃(服務計劃)和預付儲值電話智能卡(電話儲值卡或俗稱「太空卡」)使用相關服務,其中電話儲值卡用戶無須簽訂固定合約或登記個人資料。 政府指,由於電話儲值卡的匿名性質被不法之徒利用作違法活動,但現時並無法例規定須登記此類儲值卡用戶資料,執法機關難以追查、鎖定這些違法活動的幕後涉事人,又指過去有不少電話騙案,利用電話儲值卡匿名性質犯案。匿名儲值卡經常被用於各式各樣的騙案,包括電話騙案、網上購物騙案、求職騙案、投資騙案等,令受害市民蒙受損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有迫切需要透過引入實名登記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和協助偵查涉及使用電話儲值卡的罪案,並維持市民對本港電訊服務的信心。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則指,涉及本地流動電話犯案的嚴重罪行中,超過七成涉及使用匿名儲值卡,而電話騙案當中的比例更高達九成,匿名儲值卡有利不法之徒逃避身分識別、追蹤和偵查,即使犯案人士被捕,幕後的犯罪集團主腦往往能置身事外,而盡快落實實名登記制度,有助打擊和防範不法之徒利用匿名儲值卡犯案,從而保障市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政府計劃透過《電訊條例》訂立規例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提供所需的法律基礎讓電訊商按規例的要求登記、收集和儲存用戶的登記資料,將涵蓋所有由本地電訊商發出及在香港使用的電話智能卡。 實名登記制度主要規定如下: (一)用戶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香港身份證或其他可接受的身分證明文件如旅客的旅遊證件)內的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和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及其副本,以作登記; 若公司或企業要登記成為電話智能卡用戶,則須提供其商業登記資料及指定某人士作為代表或負責人,並提供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 (二)16歲以下人士如需登記電話智能卡服務,相關登記必須得到一位「合適成人」的確認; (三)每名用戶只可向每間提供公共流動服務的電訊商登記不多於三張電話儲值卡; (四)電訊商應核對、釐清及核實用戶提供的資料,並在有合理理由認為有關資料屬虛假、誤導或不完整的情況下,取消有關電話智能卡的登記; (五)電訊商需在電話智能卡取消登記後,保存相關登記用戶的紀錄最少12個月; (六)登記的個人資料由相關電訊商保存,不會向他人包括政府或執法部門披露。執法部門在有需要時才可按規例向電訊商索取電話智能卡的登記資料; (七)按規例執法部門只能獲取電話卡的登記資料(即姓名、基本身份證資料),並不包括通話紀錄及內容。在一般情況下,執法部門須得到法庭手令,但在某些迫切或緊急事件的特殊情況下(例如涉及炸彈恐嚇、綁架等嚴重罪案),執法部門可在一名不低於等同警司職級的人員授權下,要求電訊商在沒有法庭手令下提供電話智能卡的登記資料。 為讓電訊商作好準備以遵照登記規定,政府建議登記制度分階段進行,規例生效 120 日後出售的新儲值卡及服務計劃才開始按規例作登記,屆時所有新的電話智能卡須先登記後才可啟用。按目前的建議,所有電話智能卡須於規例生效後的…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早於 1996 年生效,是亞洲首個全面保障市民私隱的條例,我們,曾經很先進。「但那是二十年多前的事。其他後來者如日本、新加坡則與時並進,不斷修訂,而香港就原地踏步,猶如在用二十年前的電話,很落後。」莫乃光從事資訊科技及電訊業二十多年,見證業界發展,作為立法會議員, 開口埋口都是政策。「政府要改變做事方法,要知道今日的網絡世界如何,要更新政策,拖延下去絕非香港之福。」 香港,未 ready 「香港現在面對的網絡安全問題,基本上與全世界都一樣,其實重點是應對的準備是否足夠,而我覺得香港未足夠。」莫乃光所講的準備,是預防事故發生、準備程度、警力、法例、罰則等。「單是政策及法例,已經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現在很混亂,例如政府可以用那條法例檢控網絡入侵呢?《電訊條例》用過一兩次,檢控不法偷用電視機頂盒訊號;《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呢?只能用於本地執法部門,不適用於其他罪犯。再問下去,『不誠實取用電腦』又範圍太闊,實際拘捕最多的可能是偷拍裙底的罪犯。」莫乃光指出,香港現行法例並沒有一條具針對性。檢控方面未完善,至於阻嚇及預防方面,亦有不足。 條例修訂困難重重 私隱條例訂立至今未有大改,原地踏步,尤其對照歐盟 GDPR 更見分野。「GDPR 對個人資料有新定義,香港的定義仍然沿用二十年前的;GDPR 罰則嚴厲,可達公司全年收入的 4%,具阻嚇作用。另外,香港私隱專員的權力、檢控權都很薄弱,都必須檢討。」可喜的是自從國泰等事故之後,政府承諾會在第一季檢討相關政策,研究修訂條例。「不過,過程亦困難重重,凡是會提高成本的條例,商界很多時就本能地反對。而似乎政府害怕商界的反對聲音,多於緊張對市民或消費者的保護。」以往不少條例如商品說明、競爭法等的推動都停滯不前,比其他地方明顯特別落後,是有其原因的。 莫乃光,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 政府要支援企業 莫乃光認為政府應該做的另一樣事情,是對企業的支援。「政府投放於創科的金額可以過千億,但沒有任何資助用在網絡安全上。中小企雖然可以申請科技劵,但資助用於改善系統以增強競爭力,就沒有資源做好網絡保安,所以政府應該開出特定的金額,幫助他們做好網絡保安的工作。」莫乃光對政府的評價也並非全盤負面,對警察的執法能力就相當肯定。 支持警方擴軍,籲增透明度 「我覺得警方具備了足夠的能力應對網絡罪案,警方特別擴充部門,成立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手亦每年遞增,我絕對支持。」近年網絡罪案數字不斷上升,加強警力非常合理。「我相信罪犯都明白,今時今日在網上犯案搵錢很容易,風險亦較低。唔通仲揸支槍去打劫?」莫乃光認為唯一的不足,是部門的透明度很低。「其實我沒有足夠資料去討論細節,因為透明度很低。我認為警方可以多與業界及專家交流,讓大眾對警方更有信心。」 網絡安全立法有其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