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E180】科技券常見 7 問 7 答
升級轉型過程中,中小企最缺乏嘅當然唔係愛,係錢呀!所以中小企應該要善用政府資源,最常被忽略嘅資源,就是「科技券」。
政府科技券計劃於 2016 年 11 月先導形式出台,原本旨在資助本地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政府於 2018 年初更放寬申請資格,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可以少於 1 年,涵蓋所有企業規模(上市企業除外),而非只限於中小企。
剛在 2019 年 2 月 27 日被納入為創新及科技基金下一個恆常的資助計劃,申請資格進一步放寬,如資助上限由二十萬元增加至四十萬元、可獲批項目數目的上限由三個增加至四個等,大家必須善用。常見問題如下:
1) 申請資格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均可提出申請:
a.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
b. 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而該業務在提交申請時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
2)資助金額
a. 科技券計劃會以 2:1 的配對模式,向每間合資格企業最多可獲批4個項目最高 40 萬港元資助。企業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准項目總成本三分之一的資金。待項目審批完成後,政府會向申請企業發放核准資助(不多於項目實際成本三分之二);
b. 每個項目一般應在12個月內完成。
3)資助範圍包括甚麼?
a. 科技顧問服務-委聘科技顧問提供外部顧問服務。有關顧問必須為本地組織或科研機構;
b. 購買、租用或訂購訂製或現成的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c. 包括訂購形式的科技服務或方案,例如雲端服務;
d. 項目審計,上限為3,000 港元
4)資助範圍不包括甚麼?
一般營運成本不會獲科技券資助,如:
a. 員工薪金、津貼、一般培訓及發展;
b. 日常營運所需的一般辦公室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c. 非與科技相關的專業服務費;
d. 市場及品牌推廣費用;
e. 交通和住宿;
f. 融資支出以及行政費用。
5)審批準則
每宗申請按個別情況予以評審和考慮,準則包括:
a. 項目是否與業務相關,目標應該是提高生產力、展業務、升級轉型等;
b. 預算是否合理;
c. 推行細節是否合理;
d. 科技服務提供者有否不良記錄。
6)審批程序如下:
索取報價 > 提交申請文件 > 審批 > 申請成功 > 12個月內完成項目並提交最終報告 > 發還資助
7)現有設備或剛購置項目能否申請資助?
現有設備的採購、維修保養、保用及保險並不包括在科技券的資助範圍內。另外,科技券的資助亦不會涵蓋在項目獲批之前或項目期以外產生的支出。
詳情可瀏覽科技券官網:https://www.itf.gov.hk/l-tc/TVP.asp